2025-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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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公告经初步审定,我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2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邛崃市市民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邛崃市临邛镇凤凰大道567号)联系方式:88766875 序号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坐落宗地代码不动产面积用途备注1李现雄 李志 杜爱萍 李若溪 李子涛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邛崃市孔明街道太阳社区八组75号510183012003JC00665土地:160.08平方米房屋:283.55平方米 住宅 邛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