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尚涛于邛崃市临邛镇司马大道366号22栋2单元3楼3号《房权证》权0109080号证书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尚涛
2025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