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2月14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邛崃市市民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邛崃市临邛镇凤凰大道567号)
联系方式:88766875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李加有,刘琼英,李飞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邛崃市固驿街道开元村20组9号 | 510183017017J C10029 | 土地面积:179.68平方米 房屋面积:164.49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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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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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