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经初步审定,我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4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邛崃市市民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邛崃市临邛镇凤凰大道567号)联系方式:88766875
房屋唯一号
幢号
单元
楼层
房号
套内面积
公摊面积
房屋结构
房屋用途
房屋性质
街道
区划
参建人员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
备注
611056
1
2
74.59
11.27
混合
住宅
农村新型社区
大同镇石尊村1组99号
邛崃市
陈玉奎510130196404091211庞启珍510130196304061226陈艳510183198706181222李毓珊51018320100621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