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1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邛崃市市民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邛崃市临邛镇凤凰大道567号)
联系方式:88766875
序号 | 权利人(调入方) | 义务人(调出方)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宗地代码 | 不动产共计(亩) | 备注 | ||
1 | 邛崃市天台山镇农民集体 | 原天台山镇沙坝社区1组、2组、3组、4组、5组、6组、7组、10组、11组、12组,原天台山镇何场村1组、2组,原天台山镇毛河村17组,原天台山镇王家村9组、10组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邛崃市天台山镇 | 510183019004JA00191 | 295.58(亩) | |||
邛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