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羽位于邛崃市临邛镇邱店子村十组30号1栋1楼30-2号《房权证》权0158227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程羽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