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华位于邛崃市临邛镇南街122号附3号2楼3号住宅《房产证》权0000448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学华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