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贷款客户:刘河兵,在2010年4月购买位于邛崃市临邛镇司马大道366号61栋3单元1楼2号住房,我行在办理抵押证书邛房预抵字第0014594号遗失。
现我行需要为该客户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待向贵中心申请遗失公示。
此致
敬礼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