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琼位于邛崃市临邛镇天庆街113号1栋3单元3层5号《房权证》权010840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邛国用(2010)1675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玉琼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