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隆良将位于邛崃市临邛镇柏树村8组《房产证》权0097647和《集体土地使用证》邛集用(2008)7659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原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刘隆良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