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万洪将位于邛崃市固驿镇花园村十二组21号1栋1楼21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邛集用(2008)78533号、《房权证》权0148268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原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 吴万洪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