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洪位于邛崃市临邛镇环东巷24号1栋1单元5楼20号《房权证》权192889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邛国用(2015)4910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樊洪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