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秀忠位于邛崃市夹关镇龚店村四组4号1栋1-2楼4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邛集用(2009)第10854号、《房权证》权0063454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秀忠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