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木华位于邛崃市回龙镇龙凤村12组《集体土地使用权》邛集用(2008)67595号、《房权证》权0136926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木华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