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杰位于邛崃市临邛镇红旗村1组《集体土地使用证》邛集用(2008)77261号、《房权证》权0132330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杰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