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秀琼林地位于邛崃市水口镇金山村3组《林权证》2014-5115980366、2015-5115978656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彭秀琼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