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祥将位于邛崃市建设路135号1栋2单元3层3号《不动产权证》业务件号:2024022083F90061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洪祥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