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利位于邛崃市临邛镇凤凰大道366号4栋-1楼4502号《不动产权证》业务件号2017042583F00231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利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