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琼位于邛崃市临邛镇朱水碾街177号3栋2单元2层3号《不动产权证》业务件号:2020051183F90005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素琼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