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垚将位于邛崃市长安大道725号17栋1单元13层1302号《不动产权证》业务件号:2023120583F90077的房屋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