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宗伏位于邛崃市前进镇华山村9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邛集用(2008)7285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宗伏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