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宇浩位于邛崃市临邛镇君平大道559号5栋1单元7楼702号《房权证》权1910425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宇浩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