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萍位于邛崃市临邛镇蜚虹路333号4栋1单元5层50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邛国用(2014)14810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汪萍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