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中位于邛崃市阳光路137号2栋6单元6层16号《不动产权证》业务件号:2023072583F90101的不动产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德中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