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子豪位于邛崃市文君街道朱水碾街551号7栋1单元14跃15层1402号《不动产权证》业务件号2024020583F90122的房屋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柴子豪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