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素琼位于邛崃市羊安镇永康大道255号17栋1单元14层1402号《不动产权证》业务件号:2017031683F00105号的房屋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龚素琼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