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四川省邛崃市川江实业有限公司
2024-06-17 |  来源:
不动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座落备注
1邛(平乐)国用(1998)字第0497号
   
四川省邛崃市川江实业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平乐镇骑龙街下段

























邛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17日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版权所有:邛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邛崃市市民中心二楼四区
电话:028-88766867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和复制
备案号:蜀ICP备20251201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