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位于邛崃市文君街道东兴大道3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宗地号:1-28-106号遗失。现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邛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