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卫萍位于邛崃市临邛镇邛陶路99号24栋1单元5层10号《不动产权证》业务件号:2017010383F00003号的证书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卫萍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