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健位于邛崃市临邛镇天庆街275号12栋3单元4楼227号《房权证》权191387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邛国用(2014)第6806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彭健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