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波将位于邛崃市临邛镇东街426号3栋1单元6层11号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业务件号2018042683F00048号证书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原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波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