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陈兵位于邛崃市火井镇银台山村10组22号《不动产权证》业务件号:2023103183F90007的房屋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敖陈兵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