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成田位于邛崃市临邛镇柏树村十一组1号1栋1-2楼1-1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邛集用(2008)第76478号、《房权证》权0097668号遗失。现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成田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