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勇位于邛崃市北坛街45号3栋2单元17层1702号《不动产权证》业务件号:2022051983F90154的房屋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勇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