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宇珩位于邛崃市临邛镇凤凰大道366号78栋3单元18楼180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邛国用(2016) 字第2895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宇珩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