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文君位于邛崃市冉义镇(原付安)兴隆村三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邛付集建(93)字第002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鄢文君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