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守谦位于邛崃市卧龙镇拢龙村十一组65号1楼《房权证》权1904252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守谦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