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武位于邛崃市高埂镇联合村十三组11号1栋1楼《房权证》权0029581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邛集用(2008)第10793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武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