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华、刘科、刘正刚位于邛崃市宝林镇百胜大道53号1栋2单元5层502号《不动产权证》业务件号2020090383F90027的房屋遗失。现权利人陈金华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陈金华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