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磊位于邛崃市临邛镇阳光路137号5栋3单元4楼7号《不动产权证》业务件号2023061283F90092号房屋遗失。现权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磊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