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俊芳位于邛崃市凤凰大道366号71栋1单元15层1501号《不动产权证》业务件号为:2021022083F90038号房屋遗失。 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俊芳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