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承清位于邛崃市水口镇合江村14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邛集用(2008)34134号、邛集用(2008)90251号,《房权证》权0054522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丁承清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