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秀兰位于邛崃市临邛镇滨江路159号5栋2单元6楼15号《房权证》权0113778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秀兰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