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燕丽位于邛崃市羊安镇永康大道255号10栋2单元18楼180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邛国用(2016)1548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龚燕丽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