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国安(已故)地位于邛崃市临济镇包塘村14组《林权证》邛林证字(2009)第5106478782号遗失,现利害关系人金国安之子金加成申请遗失补办,根据第二十二条规定,原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金加成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