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霞位于邛崃市司马大道649号1栋5单元2楼3号《房权证》权0026112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霞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