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文有位于邛崃市水口镇曙光村2组《集体土地使用证》邛集用(2008)12277号、邛集用(2008)90054号两个证书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文有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