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洪明(已故)位于邛崃市宝林镇金鸡村3组《林权证》137-永久2009林权-2165-011号遗失。现权利人之女李铭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李铭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