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春位于邛崃市平乐镇金华村11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
合同编号:5101831040060011003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原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永春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