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代洪位于邛崃市孔明乡姜殿村17组《林权证》邛林证字(2009)5107657774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代洪
2024年11月12日